关于发布和实施《实验室评审报告》
各有关评审员:
为了落实2018年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管理评审决议措施,即“为实验室检验机构业务线评审报告每个附件/附表分配子表格编号,以实现附表/附件单独修改时,修订状态得到识别”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秘书处对《实验室评审报告》(CNAS-PD14/11)进行了修订,经批准,新修订的《实验室评审报告》(CNAS-PD14/11-C/2)于2019年11月29日发布,2020年1月1日实施。本次修订除评审报告的附表/附件编号调整外,其他没有变化。
请相关评审员自行从CNAS网站“www.cnas.org.cn/实验室认可/实验室认可工作文件下载”中下载使用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
2019年12月30日
抄送:本秘书处:存档(2)。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2月30日印发